蒙西集团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发布时间:2009-04-08
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获知,蒙西集团认定为2008年自治区首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这是继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家国家创新型企业后,蒙西集团获得的又一“国字号”殊荣,再次彰显了公司实力。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严格履行了企业自评、网上注册、专家评审、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审核、网上公示、科技部备案等程序,新认定办法重要的特点是以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标准。一是明确规定了企业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二是将企业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按销售收入分为三个不同档次;三是增加了对企业进行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等。
蒙西集团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对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一步提高蒙西集团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加强企业研发投入以及促进企业会计制度的完善,为今后建立与国际通用规则接轨的r&d经费会计科目,有较大的导向和促进作用。据悉,这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由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认定工作,自治区共34家获得通过,鄂尔多斯市2家。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其所得税率连续三年享受10%的优惠,即按15%征收。